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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睡了多久,我被一阵剧烈的恶心感惊醒,感觉来的太快,从胃里顺着喉咙一路冲了上来,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,但我还保持着一定的理智,不能吐在安先生身上。而此时的安先生还在讲,听着似乎在讲我在南方那段时间发生的事,我虽然很想听,但此时此刻我实在是太难受了,也不敢开口说。

我猛烈的挣扎,终于从安先生上溜了下来,可双脚还没站利索,一个重心不稳又朝后躺去,安先生眼疾手快地拉住我,可就这么一颠簸,我再也忍不住的松了口,瞬间吐了安先生一胳膊。

我没觉得不好意思,因为我已经喝晕了,顾不得许多,抱着安先生的胳膊肆无忌惮的吐了起来。

“杨玉茕!你恶不恶心?!”安先生的声音听着已经无法用愤怒来形容了。

我脑袋是要炸裂一样的疼,即便是蹲着,也逃离不了这该死的眩晕。安先生抽开自己的胳膊,我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捂着脑袋面朝下继续酝酿呕吐感。只听得耳边安先生骂骂咧咧的一阵摸索,我努力抬起重重的脑袋,发现安先生将自己上身唯一的一件白衬衣脱掉了,正卷成一团擦着胳膊。

我眯着眼睛嘿嘿嘿的笑起来,“这位同志,你身材可真好。”说罢往前拱了拱,伸出手摸上安先生的肚子,吸溜吸溜口水,这腹肌手感可真好啊。

安先生毫不留情的拍掉我下流的手,随手将衬衣扔进了垃圾桶,然后一把将我拽了起来,拖着我走向一旁的超市。我跟狗一样蹲在门口,抓着一旁的木椅继续酝酿。安先生再出来时,身上套着一件白色的T恤,还抱着一大卷卷布棉。

“做什么?”我歪着沉重的脑袋问。

安先生将我视作空气,兀自拿着布棉擦着方才我吐在地上的呕吐物。我皱了皱眉,突然感觉眼前的人好优秀啊。

安先生扔掉布棉,恶狠狠地对我说,“起来!”

我摆着脑袋摇摇晃晃的站起来,双手抓住安先生的胳膊,像个树袋熊一样打算慢慢攀到安先生的背上,但他太高了,我蹦不上去。

安先生回头怒瞪我一眼,到底是蹲了下来。

我趴在安先生的背上,歪着脑袋看人来人往的人群,迷糊道,“安先生,跑马灯。”

“什么?”安先生疑惑。

“就好像动漫里那样,主角在慢慢前行,要么路边,要么海边,迷茫的抬头望着天空,然后天空中慢慢浮现出一些配角的脸,主角慢慢开始清明,渐渐地跑起来,再然后,身后追上来一些人,拉着主角的手一起奔跑,这个时候,跑马灯似的逐一展现剧中出现的人物,最后的镜头,很多人聚在一起,然后定格。”

安先生被我逗笑了,“所以说,跑马灯是对谁而言的?”

“当然是你啊。”我肯定道,“你觉得我会是主角吗?哪个动漫主角像我这样失败?”

“你觉得我像动漫男主角?”

我努着嘴想了想,“其实准确的说,你更像是反派,终极大反派。”

“我像坏人?”安先生歪着脑袋看我。

我伸手拨了一下他的睫毛,“大多数动漫里的反派,都不算是真正的恶人,他们比普通人看的更透彻,也更清明,只不过是因为遭遇了什么,所以导致性格突变。例如年幼双亲丧生的小男孩,和唯一的妹妹凄惨度日,受尽了他人的横眉冷眼,所有的人都欺负他们,直到自己的妹妹被恶人杀死,最后被心魔占据了心灵,彻底黑化,开始报复所有人。紧接着,正义之士也随之出现了,按照情节,反派最终还是逃不过一死,死的那一天,要么下雪要么下雨,反正十分的悲凉,回忆自己悲惨的一生,最后死在美丽的樱花树下,或者一片平静的大海前。”

安先生显然被我这一番说辞整懵了,好半晌才道,“写漫画去吧,没你我不看。”

“我之前看一个视频博主说过,动漫大致差不多。”

“还难受吗?”安先生低声问。

“难受,越来越难受了。”头晕一直没好过,还是很想吐,“你放我下来,这样压着我的肚子我更想吐。”

安先生将我放下来,拉着我的胳膊防止我摔倒。我抽开手,自己试着走几步,认为自己完全可以,但不知是怎么回事,步子永远都踏不稳,即便我极力地控制着,极力地使用大脑操控自己的躯体,告诉自己这一步一定要稳,但踩到地面的那一刻,身体总会不由自主地向一侧歪去。

于是再一次,我倒在了路上。这一次,却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。大街上人来人往,经过的路人都要看我几眼。

安先生走上前站在一边,杵的跟个灯塔一样,还不忘嘲讽我一番,“香槟,可不像啤酒,现在还没到最难受的时候,一会儿有你受的。”

我绝望的侧躺在地上,像条河豚一样,气鼓鼓的怒吼,但出口却声如蚊蝇,“你今天最好把我扔在这里,否则我还吐你身上。”

安先生蹲了下来,贱兮兮的说,“你醉成这个样子,确定要让我把你丢下?”

我有气没处发,气鼓鼓的腮帮子也瘪了下去,索性闭上了眼睛。实在也是睁不开了,闭着眼睛都觉得天地在转,感觉像打了镇静剂一般,那困意与酒精参杂在一起,如同世界末日,轰隆隆就来了,我再也坚持不住,睡死了过去。

我应该从没这么醉过,唯一记得的一次,还是在上高中的时候,那次正好舍友过生日,周日下午去小酒馆喝酒,本来是没多大事,且周末放假时我登记的是回家,可好巧不巧班主任打电话给梅梅,叮嘱我感冒多穿点衣服,结果得知我并没有回家。

我浑然不知这一切,在小酒馆里跟同学喝的尽兴,等归校时间到,我们已经喝的晕头转向,互相搀扶着前往学校。晚自习时,我们坐在教室最后面,为防班主任闻出酒味,我们把牙花子都刷烂了,还用掉了一瓶漱口水,尽量不开口说话。可其中一个女生酒量太差,吐在了自己课桌底下,瞬间整个教室都弥漫着酒气。

我尽可能的降低存在感,一头埋进课本里奋笔疾书。本以为这事就要过去了,可没想到晚自习结束,梅梅突然出现在门口,一张脸是怒极的铁青。

我错愕的张大嘴巴,喊了一声“妈妈”。

梅梅给足了我面子,没有骂我没有打我,只跟班主任告了假,平静地带我出了校。然后买了根苞米给我,并叮嘱我一定要吃完。

我虽一脸疑惑,可到底没吭声照做了,因为此刻的梅梅平静地可怕。女人异常沉默,不是在发火就是在发火的边缘。我将苞米一分为二,递给梅梅一半,可梅梅在专心开车压根不理我。我只能奋力埋头自己啃,啃的一粒不剩。

“好吃吗?”梅梅突然问。

我没敢抬头,闷闷道,“好吃。”

“既然如此,那就别上学了,咱家今年种的两亩玉米快熟了,你留在家里收玉米吧,这两亩地归你,你什么时候收完什么时候去上学。”

我紧紧地攥着被啃掉玉米粒的棒子,后悔为什么要说好吃。

就这样,我正式开始了务农生涯,且是孤身一人。早上梅梅骑车去西头的南瓜地传花粉,我独自一人扛着镰刀去北头的玉米地割冰草。我们花开两朵,天各一方。

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天,第四天的时候,我不小心被镰刀割了手指,深可见骨。梅梅心软了,没有再让我去田里。我感动的稀里哗啦,正打算说一句“妈妈我爱你”时,梅梅塞了一条鞭子给我,让我去北大桥放羊,并体贴的装了个袋,里面是一个大西瓜,两个馒头,一个苹果,和一瓶水。

我背上单薄的行囊,赶着羊群,奔向了远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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