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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闲大王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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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洲大陆极北之地有一处大泽,名唤“清溟”,这里很大,有十座千年帝都熙梁那么大,这里人迹罕至却物产丰富,滋生众妖百魅合乐融融与世无争。负责管理清溟的是一位地仙,地仙属于最末等的神仙,名叫“知鹇”,九百年前她突然从天而降,把清溟砸出了一个大洞,地动山摇。妖怪们以为天罚降临,纷纷四处窜逃,直到有大胆的去那坑口探望,才发觉浑身焦黑的她以及掉落在旁边的一道委任诏书,证明她是仙家认证的地仙。

说她是地仙,倒不如说是个山大王。她的妖子妖孙们都不敢直呼其名,纷纷以“闲大王”呼之,因为她平时真的很闲。闲大王治理清溟九百载,兢兢业业,宵衣旰食,从未有过大差错,治下民生和乐,睦邻友好,歌舞升平,人人皆夸她的天上地下一等一的父母仙……

那是不可能的。

清溟什么都不多,就是妖怪多,于是闲大王来清溟的第二年,便揭竿为旗,带领她的妖怪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征。闲大王拖着一条跛腿——人人都道这腿是从天上砸下来时候不小心摔坏的,但丝毫不影响她称霸清溟。邻居都是些安分守己的地仙,哪里见过这般阵仗?很快,清溟大军所过之处寸草不生,剑锋所指,攻无不克。不过三百年,以清溟为中心方圆百余位地仙纷纷俯首称臣,为闲大王马首是瞻,俨然一个土皇帝。

前三百年闲大王一统河山,中间的三百年便开始学着如何治理她的领地。从人界绑来教书的夫子,她请教了十年,学不会;又从地仙中找来有学问的,请教了一百年,依旧半懵半懂;最后放弃,全凭自己的意气和拳头做事,意外地把清溟及其附属地治理得明明白白,人心臣服,因为没人是她对手。

闲大王觉得自己做一个马上武皇帝没意思,做一个文皇帝也挺有天赋,很快便没了做皇帝的兴致。下个三百年,将杂事一律交给自己的手下,开始游山玩水,巡游领土,写下不少诗篇,勒令全境传抄,人人都要会背那么几句,她慢慢又耗没三百年时光。

今日,闲大王又从属地游览一番回来,懒坐在山洞前的竹椅上吃杏子,一只小妖勤快地站在垫脚石上从背后给她扇风,殷勤到不行。

“大王此番游历可有何见闻?”她对面是另一只满身馥郁的矮妖怪,穿着文绉绉的儒生服,长得却奶白奶白的,明明像个没断奶的娃娃,言行举止却老成似教书的夫子。

他叫晓生,是闲大王最重要的助手,她不在家的日子,全仰仗他处理各种事务。也是整个清溟公认的第一不能惹之人。

因为他极其啰嗦,连闲大王都怕他。

闲大王偏过头去不与他说话。

“前几日帝都熙梁的城隍君送来拜帖,说他女儿与淇水龙君连理之喜,请您过去吃席呢。”

熙梁太远,不去。

她心里腹诽,却不敢说出口,只得把头又偏了偏。

这晓生好似早就知道她要说什么,接着唠叨:“虽然熙梁路远,但城隍君可是地仙里一等一的头脸人物,咱们清溟虽大,到底也是乡下地方,不比千年帝都有排面,他请咱是给咱们脸面,不得推辞。”顿了一顿,接着道,“何况大王您在此做了九百九十七年地仙,跟您同期的甚至您的晚辈都升了神格去做更高一等的神仙,您却还在这里猫着,着实不像样。您也不想想,一人得道,我等小妖们都可借此拔一拔身份,如今被冷落在这里,难道要做个千秋万载的末等地仙?”

“此番去吃酒,您可要和城隍君好好打打交道,虽然您脑子不好,摔下来时只记得自己的名字,但是说不准能遇到个把旧人,攀上关系能跟上边美言几句,拔擢身份,咱们也能沾沾光彩。”

闲大王转过头张了张嘴,想说些什么,又闭上了,继续扭头沉默。

“您想说还有不走的?您看看绣山的地仙,他虽然不走,可是娶了位如花似玉的美娇娘,夫妻二人过逍遥日子。再说渌水水君,那位不也嫁给一位良人,生了可不知多少鱼子鱼孙,天伦享乐。就您窝在这儿,光棍一条,也不想晋升,也不想成家,整日不干正事,打打杀杀,成什么样子?”

晓生那张嘴一启动轻易停不下来,闲大王知道拧不过,又不舍得砍了这得力助手,只好选择自闭,直过了半个时辰,从她毫无上进心到他工作辛苦到哪家的夫妻吵架找他裁断这类琐事,口干舌燥了方止住话头。

“我知道了,我去。”闲大王毕恭毕敬给他倒了一杯水,有气无力道。那一旁扇扇子的小妖早已落荒而逃不知所踪。

闲大王对着溪流梳理自己满头的白发。她头发是罕见的银白色,如月华如新雪。当年浑身焦黑摔下界,被好心人捡去洗了整整一夜,才洗出这银白的发色,害得替她洗身的妖怪婆子心惊胆战,以为自己手重,居然洗掉刚上任地仙的发色。

她是不会绾发的,平时在清溟时便由它四散飘,毫不在意,但这次要出远门,而且关系清溟数百地仙颜面,自然不能以山中野人的姿态过去,太过寒酸无礼。

紫檀树精特地过来给她绾发,细细嘱咐说若是不会便求个凡界姐姐嫂嫂帮你,千万不能披发四处游走,在凡界,披发见人是极大的失礼。说完折下自己一枝树杈给她簪上,满室顿时充盈紫檀木香。

去赴宴不得两手空空,熙梁富庶,城隍君家自然要什么有什么,如何送礼又成一个难题。

清溟众人拍脑袋苦思冥想好几日,终于决定送一对清溟大合木雕刻的鸳鸯小件,既稀罕又是好寓意。大合木分公母,公木和母木自破土起就纠缠着生长,永不分开。若是以其木材作配饰,一人手持一个,无论二人分隔多远,都会因大合木相互吸引而再次重逢。世间恩爱夫妻皆千金不惜求一对大合木配饰,以证二人的海誓山盟。

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下午,闲大王整装待发,背上父老乡亲准备的巨大行囊,启程前往传说中的熙梁帝都。

她白发实在太惹眼,此番出来也颇费工夫乔装打扮。

首先那一头惹眼的白发便被高高束起藏进斗笠里,至于她天性爱穿红衣,家中人奈何不得,只好给她置办一套洗得发白的粗棉红衣,宴会上不至于太显眼。

晓生絮絮叨叨许多注意事项,她左耳进右耳出,以至于什么都没记住,唯独紫檀叮嘱了一句“最好找个夫婿回来”被她记在心里,琢磨着熙梁公子哥儿多,好看的公子哥儿更多,若是能绑一两个回来作夫婿,也好堵住晓生那张喋喋不休的嘴。

闲大王在清溟一向少话,她信奉如果能用武力解决的问题绝不多费口舌,于她看来,费力去说服一个人认同自己很困难,但让他臣服就很简单。但到了外边,清溟的威风不顶用,她慢慢也耍些口舌,倒也多次逢凶化吉,大吉大利。闲大王一路西行,腿脚有些不便利却不妨碍她横冲直撞,平平安安地横到熙梁城门口。

只说这日她遇到一件小事,她本是个不爱说话之人,遇到人群也只是往外躲,在一旁竖起耳朵偷偷听。这日正午,阳光毒辣,她坐在一家茶肆喝茶小憩,眼见得宣阳门就在眼前,倒也不急着一时半会儿去城隍那儿报到,且先好好品品熙梁风物,学习一二拿回给清溟改革发展。

她察觉不远处一株柳树荫下站着两个人。这俩人好生奇怪,明明这么毒的阳光让来往路人个个口干舌燥,汗流浃背,那俩人一个一身黑衣,一个一身白衣,裹得严严实实却丝毫不受影响,清清爽爽,更是浑身透出一股阴森的寒意。瞥见二人脚下,闲大王心中了然——这二人没有影子。

想来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,妖魔鬼魅不敢横行,此刻敢出来的,必然是她的同僚。心思已定,她便竖起耳朵听那二人偷嘀咕些什么。

“说好的午后出现,怎的莫不是起了变故?”那个高瘦的白衣铜铃眼的说道。

“哥哥稍安勿躁,指不定已经在路上。咱们不过接引渡魂,现世里自然有比我们着急的。”那个五短身材的黑衣三角眼的说道。

“说来古怪,这人上辈子究竟惹上什么神仙,明明世世命格至尊至贵,大人却世世令他早亡早夭,永远活不过束发之年。”白衣咯噔着牙,语带惋惜。

“说来也可怜,好端端一个粉雕玉琢,钟灵毓秀的好人物,唉……”黑衣也扼腕叹息。

二人说着小话,丝毫没注意一个身材高瘦,带着斗笠的红衣人走近,那红衣人双手一拍黑衣白衣的肩,将二人冷不丁吓一跳。

“二位仙友,小辈路过贵宝地,得见二位紫气氤氲,聚而不散,想是同道中人,故来询问一二,希望二位指点迷津,不要见怪下辈唐突则个。”红衣人恭恭敬敬作揖,礼数周全,让黑白二人也不好发作。

“好说好说,不知仙友欲问何事?”黑白对视一眼,白衣回礼道。

红衣人嘿嘿一笑,探头细声道:“不知二位可知城隍大人家在何处?”

见黑白二人不解,红衣人解释道:“小辈不才,空有几年微末道行,得城隍大人青眼,特邀小辈来吃一口他家的嫁女酒,奈何路途迢迢,熙梁繁华,一时半会儿竟然找不到他家了……”说着看二人一样,斗笠阴影下的大眼睛笑得灿烂,“二人也在熙梁当差,想来也是同僚,不知可曾接到城隍大人的请柬,不如咱一同前往讨杯喜酒?”

黑衣听着叹气,“说起来倒有这么回事,可我兄弟二人一向公务繁忙,不得清闲,也就失礼去不得了。你若要去,只管进城,东市南边上有株百年银杏树,只消左转三圈,右转三圈,自然便到城隍君府上。”

“唉……”红衣人推着黑白二人的背往城里走,念念道,“差事是做不完的嘛,吃杯喜酒又有何妨呢?瞧二位装扮,是阎罗大人座下吧,做你们这行何愁差事办不完呢?若是能稍晚一些,给苦主多留些时间,不也是功德一件?去吧去吧,城隍君大喜,咱们怎能缺席。”

二人似是被她说动了,互望一眼,白衣看天色道:“大人只让咱们今日收他,又不说什么时辰,吃杯酒也无妨。”

红衣人喜笑颜开,一边一个揽着肩膀进城,一跛一跛走,“还未请教,小辈清溟地仙知鹇,不知二人仙友如何称呼?”

“好说,在下姓范,行八,你便叫咱‘范八’,这位是我哥哥,姓谢,行七,人称他一声‘七爷’。”

“七爷!八爷!”红衣人忙忙拜见,叫得响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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